果冻传媒入口

我校召开全体教师大会学习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

作者:王泽芳 时间:2016-10-09 点击数:

9月28日,长沙市教育局印发《长沙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沙市2016年起将实施中小学教师首次注册试点工作,对全市辖区内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进行从教资格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

为更好的贯彻落实长沙市教育局对于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通知,10月8日下午,我校在汇智厅召开全校教师大会,学习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的相关政策以及注册程序。会议由校长郭正良主持。

郭正良校长强调,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非常重要,请我校全体教师都要引起重视,我们要坚强领导、周密部署,广泛宣传、提高认识,规范管理、严肃纪律,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建立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实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创新教师准入后管理机制,打破教师资格终身制。郭校长说,具体政策、注册须知则分别由周文华副校长和胡小华主任为大家详细介绍。

周文华副校长首先向在座的教师介绍了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的背景。随后,他向全体教师就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的政策进行了解读。“注册对象,所有在编在岗的一线教师和具有教师资格证的管理人员。本次集中注册的时间是”周文华副校长指出,《方案》里明确指出我们中职学校教师属于本次资格注册的对象,请大家一定引起重视。周文华副校长表示,本次教师资格注册有材料的要求、流程的要求和时间的要求,他希望在座的老师按要求完成注册。周文华副校长特别强调,“一人多证”“高段低聘”“低段高聘”“科证不一”“中职高中通用”等情形的人员,按下列办法注册:1.对“一人多证”的,即对持有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且在岗任教的,由申请人自行选取与现任教岗位最相应的一种教师资格证书进行注册;2.对“高段低聘”的,即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在低学段任教的,视为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可对所持有的教师资格证书进行注册;3.对“低段高聘”的,即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在高学段任教的,试点工作启动前已经在编在岗(或民办学校在岗一年以上)教师,在首次注册工作中,可对所持有的教师资格证书进行注册,但原则上需在一个注册周期(5年)内取得相应高学段的教师资格方能继续任教,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取得高学段教师资格,必须调整到与所持教师资格证书相应的学段任教。定期注册工作启动后,各地各校不得再“低段高聘”;4.对“科证不一”的,即现任教学科与所持教师资格证书上任教学科不一致的,可对所持有的教师资格证书进行注册;5.对“中职高中通用”的,即持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在中等职业学校任教,或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在高中学校任教的,可对所持有的教师资格证书进行注册。

教研中心主任胡小华向在座的教师详细讲解了《长沙市直属学校、各区县教师资格注册中规范证书工作集中办理须知》、《长沙市信息职业技术学校2016年教师资格首次注册须知》。

实行教师资格证注册,不仅打破了教师资格终身制,还可以有效规范教师队伍,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以及教师终身学习。取消教师资格“终身制”,可以进一步完善教师退出机制,规范教师行为,促进教师不断加强师德修养,从而提升中小学教育质量。

?

?

(文图/王泽芳)